食品广告管理办法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食品广告管理办法的核心内容包括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的监督管理,规范广告审查工作,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了一系列规定,以确保广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具体规定包括:广告内容要求:食品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禁止内容:食品广告不得标注或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非保健食品不得明示或暗示具有保健作用。例如,农产品及其制品广告不得宣传“延缓衰老”“降血脂”“抗癌防癌”“提高免疫力”等。特殊要求:保健食品广告应当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并且内容应当以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内容为准。广告审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组织指导广告审查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在发布食品广告时,还需要注意以下事项:广告的可识别性: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食品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广告”,与其他非广告信息相区别,避免使消费者产生误解。禁止使用的用语:食品广告中不得使用“最高级”“最佳”“国家级”“最新科学”“最新技术”“最先进加工工艺”等用语。专家和消费者名义:食品广告中涉及特定功效的,不得利用专家、消费者的名义或形象做证明。通过以上规定和注意事项,可以确保食品广告的合规性,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维护广告市场的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