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因提取原因不同而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常见情况的提取材料:购买住房: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二手房:提供房屋转让合同及契税完税凭证。公有住房: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协议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回迁、扩面住房:提供回迁、扩面协议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村镇规划建设许可证等建房许可证明及购买材料的发票。大修住房:提供房屋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购买材料的发票。偿还住房贷款:提供购房合同、借款担保合同和银行出具的还款凭证或贷款结清凭证。租赁住房:提供租赁合同和房租发票。离休、退休:提供离休、退休证书。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及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提供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提供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职工户籍证明。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提供困难家庭救助证。出国、出境定居:提供护照、户籍证明注销或国(境外)外定居证明。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死亡证明。此外,还需准备以下材料: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时,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单位需核实职工提取材料后,出具提取申请书。符合支取条件的职工可选择办理公积金约定提取,个人账户中的公积金可定期转入职工指定银行储蓄账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