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企业的会计处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会计科目设置:企业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多个明细科目,如“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缴增值税”等,以及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多个专栏,如“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等,以详细记录增值税的缴纳情况。差额征税处理:对于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价款的情况,企业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专栏,用于记录因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税率和计税方式:新增了11%和6%两档低税率,并根据行业不同采用不同的计税方式,如标准税率、低税率以及简易计税方法。这些规定旨在帮助企业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进行规范的会计处理,确保税收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版权声明:文章由 酷唯问 整理收集,来源于互联网或者用户投稿,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会立即处理。如转载请保留本文链接:https://www.kuweiw.com/answer/773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