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绩效考核标准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行政绩效考核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岗位职责:以岗位职责为出发点,设置重点工作任务考核指标,确保员工的工作行为及取得的工作业绩与岗位职责相匹配。工作态度:设置态度考核指标,主要对被考核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工作责任心等方面进行评价。周边协调:设置周边协调部门评价指标,对被考核人员在沟通和协调中的响应及时性、服务质量、协作精神等进行评价。行政业绩:考评省政府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完成绩效目标的情况,侧重从业务工作的维度,对省政府部门履行主要职责、落实重点工作情况进行绩效考评。行政质量、行政效率、政府公信力:侧重从共性工作的维度,对省政府部门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行政效能情况进行绩效考评。工作业绩指标:考核内容设计包括工作业绩指标,总分100分,具体包括业务工作的数量、质量及效率等方面。考核方法: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标准对行政绩效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归纳、总结,并进行整体评估的活动。考核原则:包括公开原则、客观性原则、开放沟通原则和发展原则,确保绩效考核的透明度和客观性。考核周期:通常采用年终考核和日常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确保考核的全面性和及时性。考核结果运用:绩效考核结果用于薪资调整、职务变更、岗位调动、培训等人事决策,为人事决策提供依据。为了更深入了解行政绩效考核的具体内容和实施过程,可以观看相关视频资料,其中详细介绍了行政绩效考核的各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