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分公司流程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设立分公司的完整流程包括以下步骤:核名:首先,需要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授权书”及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到工商局办理核名。前置审批:核名后,持工商局发给的核名通知书到相关部门办理前置审批手续。填写申请书和委托书:填写《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由总公司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同时填写《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由总公司盖公章并将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贴上。准备营业场所证明:准备分公司营业场所的使用证明,包括自有房产的产权证复印件或租赁协议复印件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提交材料:由总公司出具的股东会决议,决议内容须有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决定,同时提供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持验资报告、房产证、授权书、公司章程、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相关前置审批手续等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办理刻章和开户:持营业执照及公司设立通知书到公安局办理刻章业务;持营业执照、公司设立通知书到开户行办理基本帐户。办理税务登记:持营业执照、代码证、公司设立通知书到国税局、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证;持国税、地税登记证、营业执照等资料到开户行办理正式开户。以上步骤详细描述了设立分公司的整个流程,确保了分公司的合法设立和后续运营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