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震烈度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抗震烈度是指地震对地表及工程建筑物影响的强弱程度,通常通过地震烈度表来衡量,该表将地震烈度分为12度,从1度到12度,表示地震的影响逐渐增强。抗震烈度的定义和分类地震烈度是在没有仪器记录的情况下,凭地震时人们的感觉或地震发生后器物反应的程度、工程建筑物的损坏或破坏程度、地表的变化状况而定的一种宏观尺度。烈度的鉴定主要依靠对上述几个方面的宏观考察和定性描述。抗震烈度的具体数值和影响1-5度:无感至有感的地震,通常不会造成明显损害。6度:有轻微损坏,如门窗、棚顶轻微损坏。7度:破坏性地震,可能造成房屋轻微破坏,墙体出现裂缝。8度:房屋破坏较重,墙体明显开裂,屋顶塌落。9度:房屋大多破坏,地面产生裂缝及塌陷。不同地区的抗震烈度标准不同地区的抗震设防烈度有所不同。例如:首都和直辖市: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20g。河北省:部分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如唐山、三河等;大部分地区为7度。山西省:部分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如太原、晋中等;大部分地区为7度。抗震设计的基本原则和目标抗震设计的基本原则是以“三个水准”为抗震设防目标:小震不坏:当遭受低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多遇地震影响时,建筑物一般不受损坏或不需修理仍可继续使用。中震可修:当遭受相当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地震影响时,建筑物可能损坏,但经一般修理或不需修理仍可继续使用。大震不倒:当遭受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预估的罕遇地震影响时,建筑物不会倒塌或发生危及生命的严重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