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是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一个分级标准,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应当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4年11月6日通过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159号),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资质等级划分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主要分为以下几个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取得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本类别各等级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专业承包资质:设有18个类别,一般分为甲级和乙级(部分专业不分等级)。申请条件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资产要求:企业应具备满足标准要求的资产。人员要求:企业应具备满足标准要求的注册建造师及工程技术人员。业绩要求:企业应具备满足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技术装备要求:企业应具备必要的技术装备。业务范围取得不同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担的业务范围有所不同:施工总承包工程:应由取得施工综合资质或相应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这些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的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专业工程依法进行分包。专业承包资质:企业可以承接具有施工综合资质和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或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应对所承接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组织施工,专业作业可以分包,但应分包给具有专业作业资质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