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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羁押期限

2024-11-08 08:12:10 编辑:zane 浏览量:528

犯罪嫌疑人羁押期限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期限在中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根据不同情况有不同的期限:初始羁押期限: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如果案情复杂或期限届满仍不能终结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特殊情况下的延长:对于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等特殊情况,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延长两个月。‌更长期的延长:对于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如果经过上述延长期限后仍不能侦查终结,可以再延长两个月。重新计算期限:在侦查期间,如果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此外,对于身份不明的犯罪嫌疑人,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这些规定确保了刑事诉讼程序的公正性和效率,同时也保护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犯罪嫌疑人羁押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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