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自2022年7月1日起,中国政府提高了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扶助标准,以更好地维护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具体来说,对于独生子女死亡的家庭,特别扶助金的标准由每人每月45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590元;对于独生子女伤残的家庭,特别扶助金的标准由每人每月35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460元。此外,对于一级、二级和三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金的标准也相应提高。这项政策的调整是由财政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共同决定的,旨在解除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家庭的后顾之忧。特别扶助金制度的适用对象包括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自女方年满49周岁后,夫妻双方可分别领取特别扶助金。调整标准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并按规定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中央财政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分档安排补助资金,确保及时、足额按照调整后的标准发放特别扶助金。各地政府在国家标准基础上还有所上调。例如,广东省佛山市将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的特别扶助标准由每人每月8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500元;将独生子女伤病残(三级以上)家庭的特别扶助标准由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200元。《河南省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则提出,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特别扶助金在国家扶助标准基础上增加1倍。以上是视频内容。如果您还有问题,可以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