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种证件旧证作废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从2021年8月1日起,以下四种证件的旧证将作废:《残疾军人证》《伤残人民警察证》《伤残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证》和《因公伤残人员证》。 这四种证件的旧证作废是为了推动证件的更新和现代化,以提高证件的安全性和防伪性能。新证采用了多种防伪技术和高安全防伪纸,以及植入高频、超高频两种芯片,以适应当前信息技术的发展需求。此外,新证的换发工作已于2021年7月31日结束,以确保从2021年8月1日起,所有持旧证的个体能够及时更换新证,保证在换证期间新旧证件均有效,以便不影响享受相关的优待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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