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的基本权利是什么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学校的基本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按照章程自主管理:学校可以根据自己的章程来管理学校的日常运作,包括确立办学宗旨、学校管理体制和发展规划等。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学校有权根据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自行决定和实施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进度等。招收学生:学校有权根据自身的办学宗旨、培养目标、教学任务及办学条件和能力,制定具体的招生办法,决定招生的具体数量和人员。学籍管理:学校有权对学生的入学资格、学习情况及毕业资格进行考核、记载、控制和处理,包括对学生的奖励或处分。颁发学业证书:对完成学业要求的学生,学校有权根据国家有关学业证书管理的规定,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如毕业证书、结业证书等。聘任和管理教职工:学校有权根据国家有关教师和其他教职工的管理规定,自主决定聘任、解聘教师及其他教职工,并可以对教师及其他教职工实施包括奖励与处分在内的具体管理活动。管理和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学校对其占有的场地、教室、宿舍、教学仪器等设施和办学经费享有管理权和使用权,必要时可对其占有的财产进行处置或获得一定的收益。拒绝非法干涉:学校有权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包括不合理的行政干预和其他可能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行为。这些权利是学校作为教育机构在教育活动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它们共同保障了学校能够有效地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