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残保金如何计算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计算基于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以及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具体的计算公式为:残保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7%−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text{残保金年缴纳额} = (\text{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times 1.7\% - \text{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times \text{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残保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7%−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其中,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上一年度本单位在职职工的年平均人数,季节性用工应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是指上一年度本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不满一年的按月计算。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是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在职职工人数计算得出,如果未超过上年北京市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则按实际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如果超过,则按上年北京市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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