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酷唯问>百科问答>新华社用词标准

新华社用词标准

2024-09-10 03:13:17 编辑:zane 浏览量:544

新华社用词标准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新华社在新闻信息报道中有一系列的禁用词和慎用词规定,旨在促进社会文明建设和规范新闻报道的用语。这些规定包括:社会生活类禁用词:例如,对于有身体伤疾的人士,应使用“‌残疾人”、“‌盲人”、“‌聋人”、“智力障碍者”等词语,而不是“残废人”、“独眼龙”、“瞎子”、“聋子”、“傻子”、“呆子”、“弱智”等蔑称。‌法律类禁用词:在新闻稿件中涉及特定对象时,如犯罪嫌疑人家属、未成年人、妇女和儿童等,不宜公开报道其真实姓名,以保护个人隐私。‌医药报道禁用词:在医药报道中,应避免使用“疗效最佳”、“根治”、“安全无副作用”等词语,以避免误导公众对药品效果的期望。文艺界人士的称呼:对于文艺界人士,应避免使用“影帝”、“影后”、“巨星”等词语,而应使用“文艺界人士”或“‌著名演员”、“著名艺术家”等。领导活动报道的用语:对于领导的活动报道,应慎用“亲自”等词语,避免过度强调领导的参与程度。‌此外,新华社还规定了一些禁用的不文明用语,如“哇噻”、“妈的”等俚语、脏话、黑话等,以及近年来网络用语中对脏语进行缩略后新造的词语,如“SB”、“TMD”等,也不得在报道中使用。如果报道中无法避免使用这些词语,应使用引号标注并解释其含义。‌

新华社用词标准

版权声明:文章由 酷唯问 整理收集,来源于互联网或者用户投稿,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会立即处理。如转载请保留本文链接:https://www.kuweiw.com/answer/33228.html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