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辞职后养老保险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公务员辞职后,其养老保险关系可以保留,并且辞职前在机关工作的年限可视同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 公务员辞职后,其个人账户的养老保险关系予以保留,这意味着公务员在辞职前所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不会被清零,而是会继续保留在其个人账户中。缴费年限的计算:根据《关于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被辞退以后有关养老保险问题的复函》的规定,公务员辞职前在机关工作的年限可视同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这意味着,公务员在辞职后重新就业并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时,其在机关工作的年限可以被计算为连续工龄,从而视同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养老保险待遇的享受:如果公务员辞职后满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领取条件(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满十五年),则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如果未达到领取条件,可以选择继续缴费至满十五年,然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或者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特殊情况的处理:如果公务员辞职后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可以选择继续缴费至满十五年后再领取养老金。如果选择不再继续缴费,将来退休时可能无法按月领取养老金。此外,如果公务员辞职后未就业或选择自主创业等灵活就业方式,可以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继续缴纳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