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2014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的核心内容: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的通知,2014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采取普遍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原则,调整比例为2013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左右。不同地区的具体调整方案:湖南省:每人每月增加95元,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2元。宁夏回族自治区:每人每月增加80元,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4元,对高龄退休人员和高级职称人员有额外增加。吉林省:每人每月增加65元,缴费年限25年以下每月增加2.5元,70至74周岁每月增加60元。内蒙古自治区:每人每月增加191元,对高龄人员和军转干部有额外增加。北京市:对军队转业干部和高级职称人员有额外增加,年满65周岁及以上每月增加90至150元。广东省:每人每月定额增加97元,对高龄退休人员和军转干部有额外增加。总结调整的目的和影响:这次调整旨在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的生活水平,体现“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原则。通过向高龄人员、军转干部和低收入群体倾斜,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这次调整不仅提高了退休人员的生活质量,也体现了政府对民生问题的关注和对退休人员的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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