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贵州省法制宣传教育是谁的责任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开展贵州省法制宣传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应当依法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具体来说,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应当落实普法责任制,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每年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和年度计划,并按照要求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报同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此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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