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医保直接结算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异地医保直接结算是指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患者在外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经过办理规范的备案手续或转诊手续,出院时持本人医保凭证到医院窗口即可按照就医地的医保目录和参保地的报销比例进行医保直接报销,患者只需支付个人承担的部分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流程主要包括三个步骤:先备案:参保人员需要提前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或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等线上线下途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选定点:选择就医的城市,并在备案地开通的所有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中选取就医的医疗机构。持卡(码)就医:凭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到开通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药店直接结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遵循的原则是就医地目录和参保地政策,即哪些能报销,哪些不能报销,按照就医地医保目录为标准,而报销比例、起付线、最高报销额度等则按照参保地政策标准来执行。如果未直接结算,而是现金结算后持费用资料回参保地报销,则是按参保地目录和参保地政策报销。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适用于以下情况:长期在外地居住、工作、转外就医等原因需要到外地就医的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备案长期有效,没有就医次数限制。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的备案有效期为6个月,有效期内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直接结算服务,不需要就诊一次备案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