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强制拆除执行程序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房屋强制拆除执行程序涉及多个步骤,确保合法性和公正性。以下是房屋强制拆除的主要程序:催告阶段:如果在期限内拆迁户针对征收补偿决定既没有复议也没有诉讼且没有搬家腾房的,根据法律规定,拆迁方应当下发履行征收补偿决定催告书。申请强制执行阶段:自催告函送达被征收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如果被征收人仍未履行《征收补偿决定》规定的义务,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理阶段:法院受理拆迁方强制执行申请后,会询问拆迁方和拆迁户双方的基本情况,调取相关证据来对征收补偿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以及可执行性进行审查。强制执行阶段:法院作出执行司法强拆的裁定后,执行裁定送达给被执行人(拆迁户)之日起15日后,如果被执行人仍未按照裁定要求履行义务,那么强制执行便正式开始。此外,房屋强制拆除还涉及以下步骤:张贴强制拆迁公告:在实施强制拆迁前,需要在现场张贴强制拆迁公告。证据保全:在强制拆迁时,应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物品清点和登记:对被拆迁房屋内的物品进行清点并登记,确保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通知被拆迁人:在实施强制拆迁前,应提前通知被拆迁人,并给予其合理的搬迁时间。为了更深入了解房屋强制拆除的具体程序和注意事项,可以观看相关视频资料,其中详细介绍了房屋强制拆除的各个步骤和法律要求: